费改税对我省水运业的利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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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小张.费改税对我省水运业的利弊分析[J].交通科技,2001(3):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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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小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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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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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国务院部署,水运规费将与公路规费同步实施费改税.因此,费改税将对水路运输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下面结合我省实际对其利弊加以分析.
1 费改税对水路运输行业利弊同在
1.1 有利的方面
1.1.1 有力促进水运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由于政策和分级管理的原因,我省各地现行水运规费征收费种和收费定额存在着一定差异, 而且我省规费总体水平高于邻近省份.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航运企业特别是内河专业运输企业未缴或拖欠规费等,造成水运市场的经营者在税费负担方面不能公平竞争.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打破地区分隔,使进入运输市场的经营者在税负上更接近于同一起跑线,专业运输企业实际存在的规费优惠政策也不复存在,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能更充分地体现,有利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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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浙江 水运业 费改税 行业管理 |
修稿时间: | 2001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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