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铁路运输垄断性的重新认识——兼谈铁路运输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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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金明,陈治亚.对我国铁路运输垄断性的重新认识——兼谈铁路运输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向[J].综合运输,2000(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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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金明 陈治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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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铁道学院经管院
(吴金明),长沙铁道学院经管院(陈治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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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传统观念与经典理论长期以来一直定论,铁路运输是属于完全垄断性行业,而且这是由其作为公共产品所具有的特性决定的。亦即由效用上的不可分割性、消费上的无法排他性、取得方式上的非竞争性、生产经营上的规模性、成本或利益上的外在性以及利益计算上的模糊性所导致的一种自然垄断。或者说,是由于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原因,不是通过竞争途径而是一开始就直接建立的垄断现象,它一般由政府直接对其供给和定价以及市场进入进行管制。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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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铁路运输 垄断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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