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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法的告知义务
引用本文:聂玉中.海上保险法的告知义务[J].中国水运,2004(8):47-48.
作者姓名:聂玉中
作者单位:秦皇岛外轮代理公司,河北066002
摘    要:告知义务定义。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情况向保险人如实说明的义务。我国《海商法》第222条规定:“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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