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去年年底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六部委《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中,提到了要“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量、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但该《意见》出台后并未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来落实以上的“小排量”汽车概念。而今年4月1日起国家又对汽车消费税进行了调整,笼统地对排量为1.0L-1.5L的汽车税率下降了2%。其中并未涉及原六部委《意见》中提出的所谓低油耗、高动力性的具体量化指标。最近一个时期又有一个经济型轿车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因此把这些概念搞搞清楚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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