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宣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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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鄂海明,童翠龙,李俊芳.天津海事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宣贯会[J].中国海事,2008(9):7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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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鄂海明 童翠龙 李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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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月15日,天津海事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会。来自辖区100多家航运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天津海事局副局长黄何就《规定》的立法背景、实施意义等进行了宣贯,强调相关部门及公司要做好《规定》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船舶处向与会代表发放了《规定》及《指导意见》,对《规定》的核心规则作了重点解读,要求在2009年底前,所有公司必须按照《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并且接受天津海事局相关海事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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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污染管理 航运公司 海事局 天津 安全 《指导意见》 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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