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政策法规与地方动态
摘    要:5部委:汽车遇重大质量问题取消出口资格 近日,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Pl秩序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未来我国出口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条件。

关 键 词:汽车生产企业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车辆生产企业  摩托车产品  摩托车生产企业  法规  出口企业  国家认监委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