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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解析
摘    要:基本案情   2004年10月15日,山东省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河南省乙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钢材1 000t,3 500元/t,签订合同后3日内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甲公司组织供货,并代办铁路运输手续,运费10万元由乙公司承担,与货款一同结算支付,收货人为河北省丙工厂(以下简称丙工厂),10月30日前全部货物交付完成,乙公司即应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和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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