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应否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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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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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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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一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处,准备转弯的机动车与电动车于行驶中并未发生物理接触、碰撞,电动车一方车倒人伤,轿车驾驶员见状后,因认为未碰撞、无责任而继续前行。事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因事过境迁无法确认、划分各自的责任。此种情形下,机动车一方应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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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理接触 何先生 道路中心 事故成因 同向行驶 目击证人 十六条 证明力 证据使用 公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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