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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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日前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进一步界定为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 ;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 ;③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等项目 ;④国家融资项目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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