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资采购施行“洽谈、议标”中受到的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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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传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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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铁路分局永安材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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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州铁路分局永安材料厂自1998年8月1日起,执行永安地区一般材料以材料厂为中心的一级采购供应改革。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逐步规范采购渠道选择和订购行为,制定了《永安材料厂物资采购渠道审定办法》,对物资采购审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职责、权限都做出了明文规定。1999年伊始,该厂多次组织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永安、三明两地有关货主厂家的经营资质、供货能力、供货信誉和商品质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分别按物资品种、类别预先筛选24个厂家,作为各品类洽谈、议标对象,发函件约定洽谈时间。在洽谈、议标过程中,由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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