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羊城铁路总公司与广州铁路材料厂从1997年起以“法定”的合同方式 ,作为固定购、销合作伙伴 ,在羊城总公司管内各单位推行维修材料购销合同制。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按年总额的一定比例 ,以“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 ,向材料厂签订合同购料 ,标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季度订合同 ,月度供货 ,废除了原计划体制的年度计划供应的方式。1996年羊城总公司在材料厂进料总额为4849万元 ,1997年实行合同制后上升为7230万元。1998年上升为10314万元 ,1999年预计上升到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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