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海事强制令,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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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邬先江.不履行海事强制令,受罚[J].广东交通,2005(6):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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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邬先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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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华一物流公司拒不履行海事强制令,宁波海事法院当即扣划了其银行存款1O万元,并责令其继续履行交单义务。随后,宁波海事法院还对该物流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直到这时,该物流公司才醒悟过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我们花钱买了个教训!”三票提单被扣,外贸公司申请强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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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法院 外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 银行存款 物流 宁波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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