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办发文城市轨道交通未通过安全评估不得投入运营
摘    要:正国务院办公厅3月23日发布《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不得投入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划定保护区,运营期间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有关作业要按程序征求运营单位同意后方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