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船重工有限公司通过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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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淑花.大连新船重工有限公司通过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资格认定[J].机电兵船档案,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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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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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2月26日,大连市档案局、市劳动和保障局组成联合认定组,对大连新船重工有限公司的职工档案管理资格进行了认定。通过听取汇报和检查,认定组认为:该公司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基础比较好;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配备了2名专职档案人员,将职工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和修订了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增加了档案库房面积,增添了空调机、碎纸机和灭菌柜;研制开发了《职工档案管理系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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