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局召开修订汽车驾驶员技术等级标准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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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廷瑞.公路总局召开修订汽车驾驶员技术等级标准座谈会[J].公路,1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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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廷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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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公路总局邀请了福建、陕西、贵州、黑龙江、北京等五省、市的交通运输部门和农业部、石油部、内务部、建工部、公安部、劳动部、公路运输工会、军委总后车管部等单位于1959年12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共同研究修订了汽车驾驶员的技术等级标准,参加会议的有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工资干部、老工人和先进生产者。这个标准由原来的三个技术等级修订为五个技术等级,代表们根据汽车运输的特点及几年来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在制定过程中采用了河南、云南、宁夏等七、八个省区现行技术标准中的精华,既考虑了现在的实际情况,又考虑了今后发展的需要。新拟的技术标准不分“应知”、“应会””,只是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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