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根据《铁路法》的规定,于1991年5月1日正式开展起来的。当时国际联运货物由于在管理机制、运送方式运输条件和赔偿条件等方面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未将国际联运货物列人保价运输范围。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和准备,同时借鉴开办国内保价运输所积累的成功经验,铁道部于1993年出台了《铁路国际联运货物保价运输办法》。办法中指出,办理保价运输的国际联运货物系指按照《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条件办理的货物运送。由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根据我国国情开展的一项运输业务,目前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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