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应对地铁沉降年均地面沉降量不得超过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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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文龙.轨道交通应对地铁沉降年均地面沉降量不得超过6mm[J].现代城市轨道交通,2012(1):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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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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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地面沉降“十二五”防治规划》提出,上海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将控制在6mm以下。重点减少差异地面沉降,缩小年均沉降量超过10mm的地面沉降区面积,进一步健全生命线工程(轨道交通、防汛设施、磁悬浮线、高速铁路、越江隧桥、天然气管网、城市高架等)地面沉降监测与预警机制,着力提高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营的地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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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面沉降量 轨道交通 生命线工程 地铁 地面沉降监测 地面沉降区 天然气管网 防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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