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取消4.5 t及以下普货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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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拂晓.交通运输部:取消4.5 t及以下普货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J].商用汽车,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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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拂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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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 t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 t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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