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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国内瞭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km~2)。《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纲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二是明确分区域和分领域两条推进路径;三是突出示范区和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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