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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人员严禁经营道路运输
引用本文:经讯.运管人员严禁经营道路运输[J].广东交通,2007(6):5.
作者姓名:经讯
摘    要:据有关部门透露,交通部将出台具体措施,严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人员参与道路运输经营。 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明纪律,严禁管理机构和个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道路运输业务,严禁以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交通系统要切实履行好《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关 键 词:道路运输经营  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条例》  交通部副部长  执法监督机制  执法行为  运输业务  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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