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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半月再上调
摘    要:<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2月12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0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0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对于此次上调消费税,财政部表示,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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