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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外埠车辆进京须有环保标志
引用本文:尹水.9月1日起外埠车辆进京须有环保标志[J].运输车辆,2009(8):25-25.
作者姓名:尹水
摘    要:2009年3月27日、5月8日,环保部分别印发《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2009年9月1日起.外埠无环保标志车辆将不得进京。持“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的外埠进京机动车,2009年10月1日前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行驶。

关 键 词:环保标志  车辆  标志管理  大气污染  阶段控制  人民政府  合格标志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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