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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摘 要:
第二十二条 由港口工人开、关船舶舱口,不分层次和开、关次数,按表2编号6(A、B、C、D)的规定,分别以卸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关 键 词:
港口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舱口
船舶
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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