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要“四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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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建军.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要“四到位”[J].水上消防,2008(2):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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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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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也是实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要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工作,要做到“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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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防监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 消防工作社会化 伤亡人数 财产损失 检查规 公安部 正规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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