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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红旗单位”
作者姓名:王宏治
摘    要:在2月20日召开的长治市文化强市建设大会上.总公司被中共长治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红旗单位”,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党报党刊发行“先进单位”,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靳建书等二十人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工作者”。

关 键 词:文明单位  文明城市  红旗  先进工作者  城市工作  长治市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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