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乱收乱罚』行为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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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克山.制止『乱收乱罚』行为的对策[J].中国水运,2002(4):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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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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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冈市港航监督处,湖北,43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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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乱收乱罚",是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超出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收费和处罚的范围、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处罚幅度,或者另立收费和处罚项目而进行的违法收费和处罚行为.这种"乱收乱罚"行为在水路行政执法中虽属少数,却正在破坏水路行政执法机关在船东、船员和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破坏水上运输管理秩序.由于种种原因,这种"乱收乱罚"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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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运输管理 水路运输 执法机关 “乱收乱罚”行为 执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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