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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事故中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之辨析——以"达飞佛罗里达"轮船舶油污事故为例
引用本文:帅月新,王燕翎.船舶油污事故中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之辨析——以"达飞佛罗里达"轮船舶油污事故为例[J].世界海运,2020,43(5):52-56.
作者姓名:帅月新  王燕翎
作者单位: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理赔审核部;上海海事大学
摘    要:船舶油污事故中肇事船舶的违法行为同时符合多种法律规定,肇事船舶除了承担污染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当被追究行政责任。在海事行政管理以及司法实践中,两种责任之间交错、混淆的情况极为常见。结合"达飞佛罗里达"轮案例,对船舶油污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加以辨析,厘清两者在法律适用上的区别,以期为海事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相关类似案件提供指引。

关 键 词:船舶油污事故  民事贵任  行政贵任  适用  区别  "达飞佛罗里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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