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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高纯度糠醛在国际海运危规中所属类别的建议
引用本文:陈镇勋,林金和,李秀兰.关于更改高纯度糠醛在国际海运危规中所属类别的建议[J].中国航海,1990(2):41-46.
作者姓名:陈镇勋  林金和  李秀兰
作者单位: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摘    要:糠醛在国际海运危规中属3.3类易燃液体. 经我们对糠醛的实地调查以及对其闪点、毒性的测试,得出的结论是:纯度较高的糠醛(90.5%以上)在国际海运危规中可不列为3.3类易燃液体,应列为6.1类毒性物质(低毒).

关 键 词:糠醛  国际海运危规  易燃液体  毒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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