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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私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也得赔偿损失
作者姓名:法音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    要:编辑同志:两个月前,钟某搭乘出租车办事途中,因口渴故趁出租车等红绿灯时私自打开左侧后车门,想下车向路边摊贩买水。在左行道驾驶摩托车的我,由于猝不及防撞上车门后摔伤,并花去7 600余元医疗费用。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钟某私自开启车门,导致车门占据有效行驶路面,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我多次要求钟某赔偿损失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其并非驾驶人,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找驾驶人,哪有找乘客赔偿的道理?请问:钟某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关 键 词:交通事故赔偿  赔偿损失  车门  乘客  赔偿责任  驾驶人  医疗费用  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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