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交通事故不当“私了”隐患多
作者姓名:徐向田
作者单位:山东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
摘    要: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当事人不是通过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而习惯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这种方式被习惯称之为交通事故"私了"。近期在山东莒南发生了多起这样的案件。

关 键 词:交通事故  私了  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  赔偿问题  事故处理  协商解  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