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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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危敬添.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介(下)[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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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危敬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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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八条生效1.对本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应送请国际劳工局局长登记。2.本公约只对其批准书已由局长登记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具有约束力。3.本公约应在合计占世界船舶总吨位33%的至少30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已经登记之日12个月后生效。4.此后,对于任何成员国,本公约将于其批准书经登记之日12个月后对其生效。第九条退出1.已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可自公约初次生效之日起满10年后向国际劳工局局长通知退出并请其登记。此项退出应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后发生效力。2.在本条第1款所述10年期满后的1年内未行使本条所规定之退出权利的成员国,即需再遵守10年,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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