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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取得死者财物与犯罪的界限
引用本文:周海丰.非法取得死者财物与犯罪的界限[J].大连交通大学学报,2012(6).
作者姓名:周海丰
作者单位: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摘    要:本文把非法取得死者财物分为两种情况,分析了夺取型财物犯罪中取得财物的两个环节,从而杀人取财行为宜定为抢劫罪.在后一种情况中,讨论了被害人死亡后其财物的占有归属问题,在无特定人占有的情况下否定了死者及其继承人对财物的占有,最后通过解释得出脱离占有物属于遗忘物的范围,应以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关 键 词:占有  死者占有  遗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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