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不符保险公司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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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军. 准驾车型不符保险公司拒赔[J]. 驾驶园, 2006, 0(11): 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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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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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2005年10月12日,山东沂南县某鞋业公司驾驶员刘某,持2005年8月领取的B1型货车驾驶证,驾驶斯太尔挂车运输货物.在途经日东高速公路青驼路段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4.5万元.此前,该鞋业公司于2005年6月,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沂南支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事故发生后,鞋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驾驶员刘某是在实习期间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违反了国家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了拒赔通知.鞋业公司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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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the compensation can''''t be clai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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