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为施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新标准全面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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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暖.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为施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新标准全面准备[J].汽车维护与修理,2005(1):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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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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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004)标准(下称新标准),完善维修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全面提高维修质量,确保维修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自2004年11月中旬开始,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对贯彻落实新标准,展开了全面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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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修行业 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 机动车 维修企业 维修质量 新标准 施行 青岛市 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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