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遗产”和“文物”的区别谈运河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以余姚为例 |
| |
引用本文: | 叶凯.从“文化遗产”和“文物”的区别谈运河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以余姚为例[J].中国港口,2022(1):94-102. |
| |
作者姓名: | 叶凯 |
| |
作者单位: | 1.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 |
摘 要: | 大运河申遗引发了现代文物保护理念的转变,保护的对象从原来的“文物”转变成了范围更广、时空更长、类型更多、性质更杂的“文化遗产”。这一转变一方面促进了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但也给文物保护管理实践带来了空前的挑战和反思。一些矛盾可以归因外部对运河遗产认识不够、保护理念不强、资金投入有限;也需要从内部检讨,进一步理清“文物”和“文化遗产”关系。
|
关 键 词: | 大运河 文化遗产 文物 浙东运河 余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