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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人闯红灯,单位将受罚”叫好
摘    要:2006年3月11日《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载:2006年3月6日,郑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今后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违法个人,除了批评教育、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将本人与所在单位的评先、福利待遇挂钩……另外,对违法车辆累计处罚达到一定次数的单位,是文明单位的,扣发当事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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