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行“三项制度”为依托 引导县级维修企业规范、集约、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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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健,范健.以推行“三项制度”为依托 引导县级维修企业规范、集约、健康发展[J].汽车维护与修理,2009(7):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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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健 范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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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靖江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214500 [2]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2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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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设了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制度(简称“三项制度”)等一系列保护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2007年10月,江苏省交通厅又配套推出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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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修企业 县级 引导 集约 健康 机动车 江苏省 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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