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航行公约修订本》介绍(上) |
| |
引用本文: | 许贵斌,徐京晶.《莱茵河航行公约修订本》介绍(上)[J].水运管理,1997(6):15-17. |
| |
作者姓名: | 许贵斌 徐京晶 |
| |
作者单位: | 交通部水运管理司(许贵斌),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徐京晶) |
| |
摘 要: | 作为欧洲的一条大河,莱茵河的航运历史可囱溯到很久远的年代。规范莱茵河交通的法律规章是随着莱茵河航运的日益发达而产生的,1868年10月17日问世的《莱茵河航行公约修订本》便是其中一部较为成熟的地区性国际公约,因为是在德国的曼海姆签订的,所以后来通常也称作《曼海姆公约》,其前身是1831年3月31日签订的《莱茵河航行公约》及其补充和附加条款以及其他有关决议案。时隔近一百年,也就是1963年11月20日,各签约国代表又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签订了对该公约的修正公约,即后来人们所说的《斯特拉斯堡公约》。随后,又有四个相关的附加议定书相继签订。
|
关 键 词: | 水路运输 国际航运公约 莱茵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