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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用玻璃制品公司与美国通用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
引用本文:汪洋.上海日用玻璃制品公司与美国通用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J].航海,2001(1):41-42.
作者姓名:汪洋
作者单位: 
摘    要:案情] 原告上海日用玻璃制品公司诉称,在1998年10月10日与青岛保税区嘉德国际工贸中心(简称“嘉德工贸”)达成出口巴西玻璃器皿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远期信用证付款。嘉德工贸要求原告将货交被告美国通用航空货运有限公

关 键 词:1998年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  上海日用玻璃制品公司  案例  审理  提单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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