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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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瑾煜,康涧石,何标,葛振华.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防控措施[J].集装箱化,2021,32(11):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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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瑾煜 康涧石 何标 葛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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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南通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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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务中,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通常以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与货运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结算海运费,而货代企业对货主逾期向其支付海运费的行为则持容忍态度.受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上升.为此,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纷纷采取缩短账期以及将期限付款改为付款赎单等方式,将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转嫁给货代企业,而货代企业因在客户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而无法将承接的风险转嫁给客户.面对日益上升的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货代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维持生存和发展.本文分析疫情背景下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上升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疫情期间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防控措施,以期降低货代企业海运费应收账款风险,促进货代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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