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在国际海事组织稳性、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分委会第45次会议上,中国提交的“最小船艏高度公式”和“改进储备浮力分布的措施”获得通过,并将被写入新载重线公约。这是中国提案第一次被写入国际海事公约。 日前,交通部决定,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可根据本港理货业务需要,除原名港外轮理货公司外,可再组建第二家理货公司。 交通部强调第二家全国性理货公司的组建主体应为中央国有大型海运企业或其海运辅助企业和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各港第二家理货公司的投资主体,以新组建的第二家全国性理货总公司和各港口企业共同组成。 经外交部和交通部批准,中国疏浚协会已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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