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信息与资料
摘    要: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外轮埋货公司股权划转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港口外轮理货公司应从港口企业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向各港外轮理货公司收取管理费方式,改为持有各港外轮理货公司16%的股权,有关资产财务指标以各港外轮理货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决算数据为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水运管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水运管理》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