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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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粱磊.浅析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J].珠江水运,2009(7):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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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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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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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非常古老的一项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赋予救助人救助报酬请求权来维护海上航行安全。一般情况下,海难救助仅发生在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相关公约和各国立法对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海难救助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国家主管机关也可能会加入到海难救助中来,这使得此时的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国家主管机关在进行海难救助活动的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如何、应享有哪些权利同时又应负担何种义务,违反相应义务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我国立法规定得并不明确。本文通过对我国立法及相关公约的规定进行分析,对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进行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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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主管机关 一般性海难救助 强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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