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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联合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另一种选择
引用本文:陈文龙.夫妻联合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另一种选择[J].中国电动车,2007(3):258-259.
作者姓名:陈文龙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310018
摘    要: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目前社会上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使得所得税存在缺乏公平等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改革和完善现行所得税制,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本文通过比较和借鉴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了在我国采用夫妻联合申报的方式,以使夫妻能够按照其综合能力纳税,体现个人所得税量能负担的原则。在论证了夫妻联合申报优越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实行应具备的条件并从费用扣除﹑税率设置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夫妻联合申报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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