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邮寄物品必须当面拆检
摘    要: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用户交寄物品时,邮政企业或有关寄递服务企业应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

关 键 词:物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拆检  邮寄  国家安全  安全监管工作  服务企业  邮政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