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港口法》的评述及其若干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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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仲言. 对我国《港口法》的评述及其若干实施意见[J]. 水运管理, 2003, 0(12): 23-2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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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仲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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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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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颁布《港口法》是港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早在1954年,中央政府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因客观情况的改变,遂于1986年废止。从此,我国港口管理就出现了法律空白。长期以来,我国包括港口在内的海岸线一方面由海洋、国土、交通、渔业、军事等部门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各地港务部门既要实施港口的安全保障、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还要为维持自身生存承担经营港口业务。这种管理混乱、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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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港口法》 港口事业 港口管理模式 港口管理体制 港口经营 港口建设 |
Comments on the Law of Port and Sugges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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