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
摘    要:(上接2021年第3期) 货物损失勘查和记录编制的重点要求 一、货运记录 编制货运记录应重点勘查并记明车(箱)体、门窗、施封或篷布的情况,货物包装及装载加固状态,损失货物装载位置、损失程度等. 货物损失涉及重量的,应将发生损失的货物和完整货物分别检斤,中途站只对成件货物中的损失货物进行检斤,填入记录的"按照实际"栏内.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