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和《材料与焊接规范》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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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车锐.对《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和《材料与焊接规范》修改建议[J].中国船检,2004(1):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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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车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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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设计方面与强度计算 1.船用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设计以及强度计算,主要依据CCS《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1)第3篇第6章“锅炉及受压容器”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第2节主要讲述了“水管锅炉”的有关规定;第3节讲述了“卧式烟管锅炉”的有关规定;第4节讲述了“立式辅助锅炉”的有关规定;第6节讲述了“受压容器”的有关规定。随着船用锅炉结构形式及技术的发展和船舶配套需要,CCS《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1)中对船用锅炉及受压容器章节的划分已不适应,特别第4节规定仅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0.78MPa的立式辅助锅炉,对于设计压力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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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材料与焊接规范》 船舶规范 设计标准 强度计算 |
Some ideas about CCS rules regarding sea-going ships and materials and wel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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