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港口三大制度改革 实现港口两个根本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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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祝华.深化港口三大制度改革 实现港口两个根本转变[J].中国港口,1996(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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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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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港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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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探索港口如何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是广大港口工作者责无旁贷的职责。结合温州港的实际和工作实践,本人认为:港口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其根本出路仍在于改革。只有通过深化港口内部改革,从根本上对现行的港口管理制度、港口企业制度、港口投资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使港口真正实现两个根本转变。 一、深化港口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代表政府高度集中管理的港口行政当局 长期以来运行的港口“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的最大的弊端是:港务局既有行政管理职能,又有生产经营职能,两种职能混杂在一起,导致出现种种职能行使上的错位,以及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难以避免的行政干预行为和保护主义,既难以管好管细港口企业动态性多样化的生产经营,又无法集中精力加强对港口的宏观管理。“八五”期间,港口己经在内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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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口企业 企业制度 改革 管理制度 投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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