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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教学实践的改革
引用本文:蒋季雅.论法律教学实践的改革[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5,22(B12):293-294,297.
作者姓名:蒋季雅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我国法律教学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过于注重理论而忽视学生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世贸组织,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法律实务人才,而这也要求法律课堂教学改变以往的教学方法,顺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

关 键 词:教育模式  综合型人才  实践
文章编号:1005-0523(2005)综合-0293-02
收稿时间:2005-10-12
修稿时间:20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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